工作原则
(一)服务第一原则。市长公开电话是政府的窗口,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。工作人员实行编号上岗,受理来电时表明自己的上岗编号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服务群众;
(二)实事求是原则。一切从实际出发,满足群众正当、合理的要求。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严肃认真,客观公正,实事求是,讲求实效;
(三)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原则。实行谁主管、谁负责,凡属本部门、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和上级交办的事项不得推诿扯皮或将矛盾上交;
(四)高效务实原则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,力求用最短的时间、最快的速度作出处理,并答复群众,对突发性事件应依据急事急办、特事特办、难事尽力办的要求,采取应急措施,迅速加以解决;
(五)依法处理问题原则。对群众来电反映的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问题,应及时处理,尽快解决;对条件暂不具备,一时解决有困难的,应向群众讲明情况,同时积极创造条件,争取早日解决;对超出法律政策规定或过高的要求,要说服疏导,讲明道理,以求得群众的理解;
(六)保密原则。在答复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的过程中,要严守国家机密,做到不泄密;来电人不愿公开工作单位和姓名的,要尊重来电人的意愿,特别是对揭发、控告电话,要为反映人保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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